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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5-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年9月


第一部分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职责主要有: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决算构成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996.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96.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29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一是压缩预算;二是往年其他收入保障项目资金在24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6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84万元,占99.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7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779.74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0.8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60.8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4.84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是:23年管委会经费补助,在其他收入核算,24年经与财政局沟通后,在财政局设立的项目中进行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8%。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84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是:23年管委会经费补助,在其他收入核算,24年经与财政局沟通后,在财政局设立的项目中进行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660.84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11万元,支出决算为66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资金;二是23年管委会经费补助,在其他收入核算,24年经与财政局沟通后,在财政局设立的项目中进行核算。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660.8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67.11万元,支出决算为5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3年管委会经费补助,在其他收入核算,24年经与财政局沟通后,在财政局设立的项目中进行核算。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资金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7.6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费由市院统一报预算管理,由市院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费由市院统一报预算管理,由市院报销要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强化车辆管理,严格管理车辆维修、油料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两年预算均全部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0辆,所有车辆编制均在合肥市检察院。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单位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单位评价结果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中公开“检察业务费、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费”等4个项目的单位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单位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4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我院为二级派驻单位,相关经费在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3.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共9张)

2.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单位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