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看起来很真的军官证、又是帅气逼人的军装照,你以为跟你聊的很投机是“现役军人”,实际上却是为电诈团伙“引流”的“键盘手”。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徐某、季某等7人,分别因犯诈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不等刑罚,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2023年5月,被告人徐某、季某夫妇在通过社交平台帮他人“引流上粉”(诱导目标对象关注指定的社交平台、添加指定的社交软件好友)过程中,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得联系并开始合作。
“按照上线提供的资料,打造‘现役军人’人设,为电诈团伙指定的聊天软件引流,并按照人数收费。”办案检察官介绍,徐某为扩大规模,专门租赁场地设立工作室,陆续招募被告人侯某、王某等人充当业务员。徐某为业务员配备多部“工作”手机,从网络上购买大量的社交软件账号分配给业务员使用。业务员按照电诈团伙提供的信息和“人设”,冒充现役军人,通过社交软件选择30—50岁左右的女性进行关注。在通过聊天骗取对方好感后,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诱骗对方添加相应的企业微信号,之后再进一步欺骗被害人下载安装电诈团伙指定的小众聊天软件。而后,电诈团伙接手,继续诱骗被害人在虚假的投资平台进行所谓的投资,完成诈骗。2024年2月份,合肥市庐阳区一居民,被上述人员诱骗至一虚假投资平台投资,累计被诈骗200万元。
经查,每成功欺骗一人添加指定的微信好友,被告人徐某最低可获得30元的好处费,其分给相应的业务员15元;每欺骗一人下载安装指定的小众聊天软件,徐某至少可获得上线给予的300元好处费,其分给相应的业务员150元左右的酬劳。截止案发,徐某、季某累计获取违法所得17万元以上。本案其他被告人分获4万至1万元左右的违法所得。
庐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徐某、季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其上线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仍与之合作,招募人员冒充现役军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为电诈团伙引流,导致被害人被骗200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侯某、王某等5人受徐某、季某雇佣,冒充现役军人,在互联网上进行招摇撞骗,且造成他人重大财产损失,属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予以处罚,遂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