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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检说案】为拓宽生意渠道,竟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时间:2024-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能尽快拓宽生意渠道,方便线下铺货,竟然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日前 ,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


2022年,被告人方某某经营共享充电宝生意。然而,因渠道不畅,线下铺货情况不够好。为能尽快打开铺货渠道,当年底,其在网络上寻找工商客户信息资料时,添加了昵称为“嗨嗨”的邓某某(已判刑)网络联系方式。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方某某先后花费5300余元,从邓某某处购买包含店铺名称、经营者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2023年8月23日,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后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该案在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方某某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提醒 :


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诚信经营获得财富,走歪门邪道,终将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