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卸下了债务,还避免了我的牢狱之灾。”2025年12月1日,小丽(化名)在电话中向庐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周美林说。她本是一起追偿权纠纷的被告,后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近日,随着再审依法撤销原判并改判,这场跨越十余年的家庭纠葛与复杂法律争议最终尘埃落定。

该案再审开庭现场
借款、离世、诉讼:一场突如其来的“债务横祸”
“你好,是小丽吧,由于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请你尽快到公安局来一趟……”一通电话,罪名从天而降,小丽不可置信。于是她来到了庐江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求你们帮帮忙!丈夫婚前借的钱,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法院判决下来我都没收到通知,现在不仅要我还36万多的债,还说我涉嫌犯罪要被起诉……”2024年9月,在庐江县检察院检务大厅里,小丽(化名)眼眶泛红,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神色焦灼地向检察官说道。
时间回溯至2012年,大勇(化名)向阿华(化名)分三次借款共计4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一分。借款后,大勇累计归还了13.48万元。2014年前后,阿华和大勇因意外相继离世,这笔未结清的借款不了了之。
2016年11月,阿华的继承人将大勇的妻子小丽在内的五位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借款本息。经审理,法院认为案涉借款为大勇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大勇名义为经营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勇死亡后,小丽负有还款义务,判令其偿还借款本金36.52万元及利息,其余继承人在小丽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形下,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核查发现,小丽与大勇长子共继承了大勇24.6万元遗产,但二人未将该笔遗产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2024年5月,庐江县法院依法将两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正式启动。
检察监督:揪出关键疑点,还原事实真相
2024年5月,小丽接到县公安局电话后,知晓已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立案调查,随即主动到案。面对“婚前借款却被判共同债务”的生效判决,以及突如其来的刑事追责,小丽始终觉得判决存在错误。在反复考量后,她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于2024年9月向庐江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希望通过检察力量还原事实真相,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受理。
检察官周美林在收到该案后,快速厘清两个关键点。一是小丽等人为什么对民事判决不知情。二是36.5万元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经审查发现,原审法院在未穷尽法定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直接公告送达,这一程序瑕疵导致小丽等五名被告未能到庭应诉,答辩权利未能依法行使。判决书依旧通过公告送达,因此小丽等人对此事一无所知。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核实,小丽与大勇虽在2009年生育一女,但直至2014年3月18日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案涉借款发生在2012年,显然属于大勇的婚前个人债务。更关键的是,原审案卷中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该笔借款用于二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举证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错误。
再审改判:撤销错误判决,化解刑事风险

庐江县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查清案件事实后,庐江县检察院于2024年12月依法向庐江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上的问题。法院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依法裁定对该案再审。
2025年11月,该案经再审后依法撤销原判并改判,原审错误判决被成功纠正,判令小丽等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随着原民事判决被撤销,基于该判决产生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失去了前提条件,而小丽两人继承的遗产在公安侦查阶段均退还。同年7月,庐江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案件,小丽避免了刑事处罚。得知结果后,小丽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