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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包河检察:“检察蓝”筑牢公民信息安全保护屏障
时间:2024-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全民隐私保护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包河区检察院以高质效综合履职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护航公民信息安全

(图片来源网络)


刑事打击

在审查起诉阶段,包河区检察院全面审查嫌疑人获取、倒卖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及上下游犯罪线索,强化打击效果。在办理郭某某、朱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郭某某、朱某某系某平台外包商员工,两人利用公司职权非法获取、售卖公民个人信息250条;包河区检察院在追查下游贩卖信息犯罪事实时发现郭某某、朱某某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中介服务的人员系该平台外包商前职工夏某某,其为2人提供出售渠道并从中获取介绍费,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随即向公安移送《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依法予以追诉。


民事追责

深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一体化办案机制,同步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包河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不仅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请求依法判令赔偿公益诉讼赔偿金,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推动治理

推动民营企业强化内部管理,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业内鬼”。针对“客服外包商员工等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包河区检察院向该电商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服务外包商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监管,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有效推动该公司对客服系统公民信息“全脱敏”处理。


个人信息保护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包河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在个人信息保护上持续发力,积极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工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