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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庐江检察:请看这份公益诉讼 “典型答卷”
时间:2025-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在守护绿水青山的道路上,庐江县检察院始终步履不停。让我们透过几个典型缩影,回顾那些年该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矿山生态修复:让“疮痍”变“新绿”



2021年11月,庐江县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钟山铁矿矿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即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厘清被破坏矿区山体面积及成因,积极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整改、恢复。此后,庐江县检察院先后3次前往钟山铁矿矿区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如今,钟山铁矿矿区已焕然一新。曾经裸露荒芜、尘土飞扬的山体,如今被层层叠叠的绿色植被紧密覆盖。


水环境治理:让清水长流



庐江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为抓手守护县域水环境。2021年办理张某某等非法捕捞案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强制被告人增殖放流修复巢湖生态;针对马槽河流域垃圾污染,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持续回访,改善河道环境。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巡查罗昌河、西河等河道,解决多处污染源问题,以联席会议明确信息共享机制。近三年,庐江县检察院依托该机制累计办理5件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从司法办案到源头治理,以检察力量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与生态可持续发展。


湿地生态守护:让羽影婆娑



2023 年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之际,庐江县检察院与县林长办联合开展黄陂湖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巡湖活动。巡查组先后深入黄陂湖青头潜鸭保护区段、白湖镇金湾村五龙墩段等重点区域,实地核查鸟类栖息状况、栖息地环境质量,排查非法捕捞行为及湖岸垃圾污染情况,并就湿地生态保护协同机制展开交流。巡查中,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国家珍稀鸟类在湖面活动的画面频现,彰显湿地生态治理成效。


林地生态修复:让绿色延续


2021年1月7日,李某未经许可擅自砍伐集体树木;2023年3月10日,潘某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46亩。2023年,庐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两起案件中被毁林木未补种,林地持续受损。于是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经过释法说理,违法行为人在案涉林地补种云杉等2000余株。检察机关还要求林业部门做好技术指导与验收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2024年4月回访时,过火林地已种植大片外松,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未来,庐江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公益诉讼为有力武器,践行检察担当,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家园贡献磅礴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