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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一场题为“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法治教育课
时间:2026-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7日,正值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长丰县检察院联合长丰县司法局共同走进安徽建工技师学院水湖校区,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长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勇应邀为该校学生作了一场题为“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法治教育课。


精准普法 有的放矢


安徽建工技师学院水湖校区以机电一体化、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等工科专业为特色,学生深度参与校企合作与顶岗实习,实习与就业中涉及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权利救济途径、消费维权规则等问题,与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密切相关。同时,该校在校生大多正处于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过渡的关键期,到该校宣传普及民法典,既能为学生当下的学习生活和未来的职业发展筑牢法治防线,也是在青春期少年心中根植法治精神。


精心授课 以案释法



活动伊始,金勇围绕民法典的立法意义、编纂历程、基本原则以及各编中与青少年联系紧密的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例,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他从“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切入,系统讲解了民法典在保障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家庭关系、侵权救济、交易规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解读了“胎儿的继承权”“熊孩子打赏可追回”“个人信息保护”“肖像权与‘换脸’风险”“见义勇为免责”“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等热点问题,帮助学生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在授课中,金勇特别强调了民法典对青少年权益的特殊保护。他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临时监护制度、保障居住权益,保护青少年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内容,提醒同学们在参与网络消费、使用社交媒体、处理人际关系、应对突发状况时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不知所措或处置失当而陷入法律风险。


送“典”答疑 法润心田



授课结束后,长丰县检察院与长丰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共同向学生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并现场接受询问,宣传手册的内容涵盖民法典各编核心要点、常见法律问题解答及维权途径。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不仅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地了解,也认识到法律并非遥不可及,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作为青少年应当要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