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准确理解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指居规定》),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捕诉、案件管理、司法警察条线业务骨干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各支队骨干成员进行同堂培训。

本次培训通过公安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该院及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参训干警均在包河分局分会场参加培训。课堂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光月就《指居规定》制定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和检察监督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文件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陈敏就《指居规定》中公安机关适用和执行指居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最后由公安部法制局局长郝云宏针对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指居规定》工作进行部署。

本次同堂培训是检警统一执法理念、规范办案标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的重要举措。未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将继续进行紧密协作,持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