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下发通知,确定353名同志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成员。其中,合肥1位检察官入选。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优质师资的培养、管理与使用,实现全国检察机关优质师资资源共建共享,更好地助力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水平,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部署要求,最高检决定建设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综合业务、检察理论和检察思政六大类别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成员
安徽省(8人)
鲁建武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潘 颖(女)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王 宁(女)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高 军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李 强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谢 飞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任 婕(女)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方 艳(女)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