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最高检发布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安徽1例入选!
时间:2022-11-08  作者:  新闻来源:合肥市 【字号: | |

最高检发布国财国土领域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助力国财国土

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这两个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特点和办案规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提升办案质效,助力国财国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据统计,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财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76件,同比上升59.65%;办理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57件,同比上升131.27%。


本次发布的这批典型案例,是今年最高检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系列举措之一,旨在深入推动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胸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包括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追回违法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2个,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税、费、金、物流失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欠缴土地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违规用地等问题,案件类型比较丰富,办案成效比较明显,也反映了当前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


当前,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该负责人表示,国财国土领域办案工作有其特殊性,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下督导力度,强化质效导向,特别强调不要单纯追求办案数量,而要把质效放在优先位置,要求在有一定办案数量基础上追求更高的办案质效。同时,在办理国财国土领域案件中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强化培训研究,逐步构建完善业务框架体系。


 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企业欠缴税款行政公益诉讼案


3.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追回违法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


4.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房地产领域国有财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5.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收回国有闲置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6.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行政公益诉讼案


7.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行政公益诉讼案


8.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


9.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收缴水资源税行政公益诉讼案


10.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追回国有财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耕地占用税税收协助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12.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房地产领域

国有财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国有财产保护 税款征收


【要旨】


针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税款欠缴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9年,安徽省桐城市某源置业、某阳实业、某先置业等7家房地产公司所涉8个房地产项目怠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12995.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桐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对该欠缴税款负有征收职责。


【调查和督促履职】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庆市院)在审计部门信息共享中发现该系列案件线索,遂移交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城市院)办理,并联合成立办案组进行立案调查。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前往审计、税务、自然资源、房产登记管理等部门,调取桐城市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税款缴纳、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仔细审查缴款票据、房地产销售合同等证据,初步查明欠缴税款额。


2020年1月17日,桐城市院依法向市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追缴7家公司未缴纳的税款12995.8万元。收到检察建议后,市税务局于2020年3月至4月间先后向7家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申报、缴纳税款。


两级检察机关多次与市税务局召开磋商会议,核定房地产开发中税收优惠政策及计算方法和标准等,最终确认7家公司实际欠缴税款6004.7万元。截至2020年7月2日,市税务局共追缴7家公司欠缴的税款2793.6万元;尚有某阳实业、某先置业等3家公司涉3个房地产项目仍欠缴税款3211万元。


【诉讼过程】


2020年7月20日,桐城市院依法向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确认市税务局未依法履行征收税款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市税务局依法履行向某阳实业等3家公司征收3211万元应缴税款的职责。


提起诉讼后,桐城市院协同市税务局与某阳实业等公司进行座谈,现场督促该3家公司及时缴纳欠缴税款。2020年11月4日,市税务局将该3家公司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全部征缴到位,后向桐城市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及税款缴纳等相关材料。


桐城市院经审查认为,市税务局已履职到位,遂决定撤回起诉。2020年12月2日,桐城市法院裁定准许桐城市院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房地产项目开发中欠缴税款问题易发多发,破坏税收管理秩序,影响国有财产收入,实践中往往因专业性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调查核实,充分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保护好国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