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对“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3、项目单位: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4、项目概况: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预算:66万元 /年
6、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磋商文件相关事项:
1、获取时限: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潜山路1697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710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潜山路1697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708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企业授权书
(3) 经办人身份证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潜山路1697号
联系人:汪帮忠
联系电话:0551-63503168
六、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磋商地点则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