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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六个一”工作,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2021-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关注群众需求,服务保护公益,检察机关责无旁贷。2021年,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合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为民办实事工作意见》,全市两级院围绕《意见》中“六个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助力巢湖禁渔 

  

  

  

  市检察院联合肥东、肥西、庐江、巢湖、包河五家基层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巢湖禁渔现状,非法捕捞成因和监管难点,对70多名违法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款将全部用于巢湖生态保护。

   

  

  

  二、开展一次联合活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为回应人民群众的绿色生活需求,以司法压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的各项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分别与同级河(湖)长办、林长办联合开展了林业督查或者巡河工作,就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问题达成协作意见,并将生态环境修复与司法办案相结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三、推动一次窨井盖治理,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以媒体曝光的窨井盖安全问题为切入口,大力推动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责,督促行政机关解决监管问题,凝聚合力保障群众安全。目前已在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排查并更换、维修窨井盖设施7700余个,安装防护网、更换身份铭牌、更换雨水篦子等共计4000余个。

   

  四、开展一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关键。2020月10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赋予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职能。合肥市两级院随即围绕校园餐饮、校园设施、校车安全、校园周边交通及商户经营等存在的问题,开展核查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与行政机关进行联合执法检查2次,致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食药安全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3月开学季,合肥市院、蜀山区院连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散装食品销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三无零食当即下架。4月,庐阳区院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回头看,对全区超市散装食品问题的整改进行评估。端午前夕,巢湖市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对超市食品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安心过节。

  

  六、开展一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守护红色基因传承 

  

  

  

  

  红色文化遗址记录了历史的回忆,是弘扬我国民族精神的载体。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来临之际,市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开展联合行动,梳理全市27处红色文化遗址,逐一进行现场核查,针对设施保护、监管不完善的情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有效推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