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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审查
【公开听证】“我要做一个合法的纳税人……”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前我法律意识淡薄,经过此次深刻教训,今后做人、做事必将以法律为准绳,要做一个合法的纳税人,同时也要告诫身边人务必遵纪守法……”在听证现场,身为某公司负责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9月4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民企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

 

 

   原来,2018年12月,因李某经营的公司很多支出没有发票进行结算,李某遂将需购买发票的公司信息、发票明细及金额告知其在税务局门口遇到的代开发票人员,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该代开发票人员以另一公司的名义为李某公司虚开4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金额共计400744元,李某通过微信将购买上述发票费用转给了代为开票人员,上述发票则由李某公司作为成本予以记账。2019年4月,李某公司补交税款31603.97元。

 

 

 

 

     2020年6月11日,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根据事实和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鉴于李某公司属小微企业,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又有自首情节,案发前已补交全部税款,若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可能出现经营困难,于是拟对该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 

 

 

    听证会上,邀请了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参加,大家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分别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