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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劝架被砍伤 司法救助解困忧
时间:2020-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6日,长丰县检察院检察官专程来到长丰县岗集镇斗镇社居委,在两名社区干部的见证下,亲手将1万余元司法救助金交到被害人郑永荣的手上。“我看到邻居打架,出于好心劝架反被砍伤,多亏县检察院的关心,我得到了救助金,谢谢!”郑永荣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激道。     2017年1月12日17时许,魏清德在长丰县岗集镇斗镇村刘大塘组附近,拦停刘某某电动车并持木棍追撵殴打刘某某,时年76岁的村民郑永荣好心在旁劝架,却被魏清德用菜刀砍伤。经长丰县公安局鉴定,郑永荣耳廓瘢痕属轻伤二级。

    同年5月20日,魏清德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决魏清德赔偿郑永荣经济损失11092.42元。2017年6月12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将该案立案执行,因魏清德家庭贫困,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郑永荣一直未得到赔偿。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长丰县检察院告知郑永荣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郑永荣于今年6月17日向该院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受理该案后,长丰县检察院通过调取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核实了郑永荣情况,认为郑永荣家庭贫困,受伤后一直未获得救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决定给予郑永荣司法救助金11092元。考虑到郑永荣年岁已高、行动不便,长丰县检察院检察官便来到位于70公里外的岗集镇斗镇社区,在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将司法救助金送到郑永荣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