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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公诉,打击预防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
时间:2023-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0日上午,由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丁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肥西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丽担任审判长。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朝东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以案释法,开展打击预防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普法宣传活动。肥西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肥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以及该县各乡镇社区(村)群众代表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0年8月,丁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在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亲戚宫某某取得联系后,在宫某某的安排下经云南省昆明市偷渡至缅甸勐能,进入宫某某所在的犯罪“窝点”,对境内群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直至2021年4月离开该“窝点”,时间长达200余天。2022年11月,丁某某为争取从宽处理,主动回国投案。



法庭上,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的开展讯问、举证和质证,对案件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就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地阐释,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地教育,同时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与防范,以案释法,进行了深入的法治宣讲,并正告仍滞留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国内人员,早日迷途知返,回国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丁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自己本来是一个厨师,过着安定的生活,幻想一夜暴富,一念之差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真是追悔莫及!”


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深受教育,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并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打击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观摩庭审的该院检委会委员庭后还进行了庭审评议座谈,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释法说理等进行了点评、讨论,并就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开展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