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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缺钱走歪路 废品站里来“淘金”
时间:2022-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废品回收站给人们的印象往往是堆满了旧纸板、易拉罐等东西,环境不够整洁干净,但肥东县一男子却“剑走偏锋”,把坏主意打到了废品收购站里。

 

案情简介 

     邓某某家住肥东县,平时爱好赌博,生活拮据的他为了筹点赌资,竟动起了“歪脑筋”,决定对废品回收站里的备用零钱下手。2021年12月3日,邓某某来到长江批发市场某废品回收站内,趁店主不注意,盗走现金一万余元。眼看挣钱如此容易,邓某某“再接再厉”,短短六天作案四起,共获赃款两万余元。

      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邓某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说法 

     十赌九输,沉迷赌博者往往会输得倾家荡产。赌博更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司法实践中很多犯罪分子为了筹集赌资,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盗窃、抢劫甚至杀人的犯罪道路。检察官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选择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只能自尝苦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