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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酒后与前妻吵架 开车找警察评理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与人发生争执本是一件小事,但肥东县一男子却是个认死理的人,酒后与前妻吵架竟驾车去派出所让警察来评判是非对错,结果自投罗网,醉驾被警察逮个正着。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苏某某在外吃饭,期间喝了酒。酒后回家的苏某某与前妻发生争执,苏某某气不过就要去派出所讲理,遂驾驶小型轿车来到附近的派出所讨说法,被值班民警发现酒后驾车,至此案发。经检测,苏某某当时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54.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肥东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苏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最终苏某某被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检察官说法:酒精对大脑有抑制的作用,会造成饮酒者神志不清、反应迟钝、思维不灵敏,导致饮酒者做出一些有悖常理,甚至是违法犯罪的事。正如本案中的苏某某,竟在酒后驾车前往派出所寻求帮助,想必苏某某在酒醒之后对于自己“自投罗网”的行为也是追悔莫及吧。

检察官再次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