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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赚钱不走正道 最终获刑又罚款
时间:2019-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想赚钱不走正道,“接力”坑害汽车公司的四个人。日前经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庐阳区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杨某、王某、吴某犯诈骗罪,被告人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6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经查明,杨某曾从事汽车“垫资”、“套现”活动。其与王某“合作”后,由王某为其寻找客户、联系车行。2018年12月,吴某因资金紧张,想通过分期付款购车,然后变卖套现。他经人介绍后认识了王某。此后,王某将吴某介绍给杨某,并通过他人联系到安徽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吴某资信状况太差,王某遂建议吴某以“以租代购”的方式购车,吴某表示同意。三人商定后,便以吴某的名义,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轿车一辆,后续手续由杨某帮忙代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与吴某签订了“以租代购”合同。杨某通过王某替吴某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定金及首租款3.6万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收到首租款3万元。今年1月12日,杨某陪同吴某将车辆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走。随后,杨某联系刘某,将该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随后,刘某又将该车加价出售给他人。得款后,杨某支付给吴某6000元,剩余部分归其本人所得。吴某分得赃款后,便关闭联系方式,不再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2018年12月24日,杨某等人准备用同样的方式“购车变现”时,在今年1月21日提车时,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现并报警。经查,杨某等人的行为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造成损失达18万余元。(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