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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名被告人涉嫌11项罪名----庐江县院起诉的一涉黑案开庭审理
时间:2019-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庐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联生、陈国柱等32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和强迫交易罪,在庐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 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初,为获取非法利益,许联生、宛新军雇佣许爱国、陈都在陕西省西安市境内的富都、曲江银座、阳阳国际等酒店内开设赌场,多次组织他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抽头渔利达100余万元。2013年8月,许联生伙同陈国柱、宛新军等人成立公司,后又吸收许俊生加入并管理账务,在庐江县境内形成了以许联生为首,有家族兄弟、公司股东参与,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实施高利放贷的犯罪集团。

  以许联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过程中,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流水达1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6000余万元。

  由于该案涉及犯罪事实和罪名纷繁、证据材料庞杂,嫌疑人数众多,庐江县院为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短时间内审阅了98册卷宗材料,撰写了163份起诉书,120份量刑建议,多次前往蒙城县、利辛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的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确保了整个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庭审期间,应庐江县院的邀请,部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