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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载人引发事故相对不诉传递正能量
时间:2019-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好心带同事回家,却发生意外,肥东县的袁某某日前就经历了这样的烦心事,好在法律是站在好人这一边的,袁某某最终被肥东县检察院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袁某某和丁某某系同村村民、同事关系,两个人同在肥东县撮镇某小区种树。2018年9月6日下午6点左右,袁某某准备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回家,丁某某没有交通工具就让袁某某顺便带他一起回去,袁某某同意了。于是丁某某就坐上袁某某的三轮车,车子刚起步,便听到后面有人喊“不得了了”,袁某某赶紧停下发现丁某某躺在三轮车后面的地上,过路人用车将丁某某送进了医院。

  事故发生后,袁某某主动到交管大队配合处理,经认定,袁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丁某某无责任。后经鉴定,丁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今年3月22日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此案后认为,袁某某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是具有自首情节、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袁某某载被害人回家的行为本是助人为乐行为,是应在社会上予以弘扬的,从引导社会向善向上的价值导向出发,最终肥东县检察院对袁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高秀萍 洪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