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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再审一起民事虚假诉讼案
时间:2023-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3月16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这是长丰县检察院以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启动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该院第四检察部派员出庭支持再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长丰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长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沈某某与彭某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存在认定基本事实的证据系伪造的问题。经调查,彭某某因拖欠多人欠款在多地人民法院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其名下一套房产即将被法院司法拍卖。为了恶意参与执行分配,彭某某与沈某某串通,捏造了一份240万元的债权转让协议,由沈某某作为债权受让人,彭某某作为债务人在该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随后沈某某以故意捏造的事实向长丰县人民法院起诉,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迅速与彭某某达成调解协议,骗取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沈某某以该民事调解书为执行依据,申请参与了法院对彭某某房产拍卖执行款的分配,最终分得执行款20万余元,该笔款项实际由彭某某控制。


在全面掌握本案证据的基础上,经长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审委会讨论后,决定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当庭宣读了再审检察建议书,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方面的监督理由。法院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长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加大虚假诉讼办案力度,提升专项监督能力,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