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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倒车不慎引悲剧 过失致人死亡被起诉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工地倒车卸货时,因疏于观察,将在车尾后方的一名施工人员撞倒,并致其死亡。近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肇事的货车司机杨某被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54岁的杨某系巢湖市人,今年8月3日14时许,杨某在合宁高速(南京方向)施工扩建道路上卸砂石倒车时,未查看车辆后方情况,将在车尾后方的施工人员万某撞倒并卷入车辆后轮下,造成万某当场死亡。今年8月2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杨某移送肥东县院审查起诉。接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翻阅了全案卷宗,并讯问了杨某。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出异议,认为其在扩建道路上倒车时将他人碾轧致死应是交通肇事罪。

  面对杨某的疑问,承办检察官反复审查了案件证据材料,并多次到实地进行核查,发现案发现场系封闭式扩建道路,只有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可以进入,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因此不具有道路的概念。为此,承办检察官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及区别向杨某及其近亲属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交通肇事罪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并造成严重后果,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杨某倒车造成万某死亡是在封闭的道路施工现场,且该现场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的概念和性质,故此,杨某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承办检察官的详细解惑,让杨某认清了自己行为的犯罪本质。他在对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的同时,也为自己的过失行为深感惭愧和自责。(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