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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公益诉讼向滥捕滥食野生动物说“不”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破生态平衡,而且还会带来健康隐患,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诉吴某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经查,吴某某于2021年2月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铁夹猎捕野兔,后腌制食用,经鉴定其猎捕的野免为华南兔,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吴某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亦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某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庭审中,吴某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的,愿意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表示以后会积极保护野生动物,不会再猎捕野生动物。 

  

  本案标的额虽小,但带来的警示意义却一点也不小,近年来民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大大提升,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就是为了让更多民众认识到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知晓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切实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