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主动作为 暖心护企——我市检察机关首次开展异地企业合规工作
时间:2022-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检察一体化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推进安徽省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的开展,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近日,合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晓晖一行前往南京市建邺区对长丰县检察院办理的某串通投标案件涉案企业进行走访,并见证合肥市检察机关首个异地企业合规考察协议的签署。 

    

  2021年7月,该涉案企业高管人员因涉嫌串通投标犯罪被移送长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长丰县检察院在综合涉案情节,调查、走访涉案企业后,初步评估认定该企业符合合规工作的适用条件,在层报至安徽省检察院同意后,决定对该企业开展合规工作。

  

  因涉案企业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长丰县检察院遂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的规定,委托建邺区检察院作为协作单位,协助开展企业合规社会调查及第三方监督考察工作。在潘晓晖的见证下,长丰县检察院、建邺区检察院、涉案企业及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四方签署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该机制明确了委托事项及各方职责,确立了由长丰县检察院发起、建邺区检察院协助的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对该企业的监督考察工作正式开展。

  

  走访中,潘晓晖在听取了相关介绍后,对该企业的企业合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详细询问了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合规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检察机关帮助解决的难题。潘晓晖表示,合肥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省市委及上级院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希望企业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将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做到真监管、真合规,扎扎实实开展合规工作。同时潘晓辉要求,长丰县检察院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与建邺区检察院加强沟通交流,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异地监督评估实现动态衔接,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企业合规工作是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引入第三方机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