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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履职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合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21-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4日,合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以检察履职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会前,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会上,4名部门负责人结合学习心得,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今年以来经济工作,科学研判国内国际大局大势,全面部署明年经济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要把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院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把保民生护民利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等检察环节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要把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始终秉持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合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