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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架设六个网站 盗用他人作品获利
时间:2021-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通讯员 汪峰) 开设多达6个盗版侵权网站,未允许复制他人文字作品,通过吸引读者点击,非法获利广告费,短短半年时间广告获利达700多万元……4月25日,合肥市检察院通过2018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保护产权相关案例。 

   

  据悉,2014年5月,被告人许某某租用服务器,采用“关关采集复制软件”“爬虫软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采集复制他人文字作品上传至其个人运营的网站,供读者免费阅读以增加读者点击量,并通过收取广告联盟的广告费非法获利。为扩大规模,许某某于2015年成立合肥酷啋咪网络科技公司,先后雇佣王某某等十余人负责编辑、技术等工作,架设小小书屋、虎踞阁、263ZW等6个盗版侵权网站,未经掌阅公司等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共约500万份,吸收会员32万余名,网站总点击量约18亿次。 

   

  仅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通过宣传易、洛米等广告联盟在其盗版网站上投放宣传广告获利达700万余元。而被告人王某某系许某某聘用的首名员工,其明知许某某从事侵犯著作权行为,仍长期从事侵权作品复制、编辑以及工资发放、人事管理等工作。 

   

  2018年11月5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2019年4月26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许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以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2019年9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以来,合肥市检察机关共计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6件22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5件489人。而早在2011年5月,合肥市对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制度,统一由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今年3月,该院成立“合肥市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