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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安徽法制报:主犯收监服刑后被挖出余罪 庐江县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均获刑
时间:2020-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伍鹏 蒋晓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若不是首要分子因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收监执行,被害人怎么也不敢对这个恶势力团伙的犯罪行径进行举报,该团伙也不知何时才会浮出水面。8月18日,由庐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宛新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庐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8月31日,该团伙首要分子宛新军因犯非法拘禁罪,获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五个月;与前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该团伙其余成员获刑二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被害人主动举报:“看他被抓,才敢报警”

 

 

 

 

     2019年11月,庐江县的宛某军因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获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就在宛某军被收监后不久,公安机关陆续收到被害人举报,宛某军涉嫌多项恶势力犯罪。

 

 

     “要不是听说他被抓起来了,我根本没有勇气报案。”被害人之一大兵说。经调查,2016年10月,宛某军等人为讨要非法债务,将大兵控制在某公司内长达6天,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其间还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威胁。在大兵母亲报警后,民警出警将宛某军和大兵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大兵在出派出所后,又被该团伙成员强行带走,并恐吓逼迫其出具了对宛某军的谅解协议。其母亲说:“我们一家已经不敢在这生活了,自儿子被非法拘禁以后,我们已经把这边的饭店低价转让,再也没有到县城来过。”

 

 

    另一名被害人小庆也有过类似遭遇。为了索要非法债务,该团伙成员多次非法控制小庆人身自由,对其进行殴打、侮辱、言语恐吓及威胁,逼迫其自打耳光并向前妻打电话要求提供担保,同时通过电话威胁、恐吓其前妻。“我到现在都不敢从他之前的公司门口路过,远远看到小腿都发抖。”小庆说。

 

 

 

被告人零口供:“不记得,没做过”

 

 

 

    在陆续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后,庐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派检察干警提前介入侦查,会同县公安局排查线索,发现宛某军等涉嫌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并形成了以宛某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院会同县公安局先后对宛某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多名成员立案侦查,在固定证据之后,于4月6日正式对宛某军涉嫌恶势力犯罪立案,并将宛某军由服刑地押回候审。

 

 

      归案后,宛某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均避重就轻,不如实供述涉嫌恶势力犯罪的事实,首要分子宛某军更是零口供。即使是有着30余年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也不禁感慨:“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认罪态度这么差的犯罪嫌疑人。”在数十次的讯问中,主要犯罪集团成员始终不认罪。

 

 

 

检察官逐一突破:集团成员均当庭认罪

 

 

     面对犯罪集团成员的不配合,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会同庐江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补强证据,另一方面耐心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宣传认罪认罚法律政策,成功突破部分被告人心理防线,如实供述宛某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宛某军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为强行索要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纠集多名社会成员,在庐江县区域内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宛某军为首要分子,宛某、查某、程某、胡某等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8月18日,在庭审中,宛某军仍然试图对其行为以“不记得”“记忆模糊”为借口进行逃避。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该团伙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一系列证据,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该犯罪集团成员均当庭认罪。

 

 

 

 

     8月31日,该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