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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合肥市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回复率答复率均达到100%
时间:2020-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2019年3月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495件,合肥市检察院收到的群众信访为3616件。所接收的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回复率100%。其中1089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群众信访,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均达到100%。

 

 

 

 

建立机制 确保落实

 

   2019年3月,高检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社会作出了庄严的承诺,要求检察机关要将心比心地对待群众信访,检察机关要建立群众信访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要对办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答复制度,以积极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社会关切。

   为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落在实处,确保每一封群众来信、每一次群众来访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处理,我市检察机关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工作来抓,对重大、敏感、复杂的信访案件,领导亲自参与、亲自研究。分管领导经常检查群众信访七日内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答复情况,对于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指出,要求尽量做实做细、做好做优。

    与此同时,合肥市院制定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业务流程规范》,对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以及回复、答复做了明确规定: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群众来信、来访,接访检察官在向各内设机构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制作移送函、提示函,提示办案部门收到信访后二次程序性回复信访人,在三个月内将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信访人,并及时反馈给控申部门。在群众信访案件移送办案部门两个半月后,控申部门会向办案部门发催办函,督促办案人员,力争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等工作,促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专人专办 准确回复

 

   群众之所以上访,是因为感觉在司法活动中他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合肥市院专门设立了“群众来信办理室”,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群众来信工作,细化来信接收办理台账,将受理时间、办理时间、答复时间,材料流转节点的内容全部登记在册。在合肥市院信访接待大厅,每天还安排两名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访。

   对群众信访,我市检察机关要求控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审查。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一律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属于本院管辖的,按照各内设机构职责权限,及时分流移送至办案部门办理;承办人一般在三个月以内答复办理结果,尚未办结的,向群众答复办理进展情况;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及时转办,同时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信访人,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进展情况。在向群众回复时,严格按照最高检下发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文书样式”和短信回复模版,针对不同情况制作文书和发送短信,回复信访人。必要时,同时采用电话进行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让群众能够接受语言,释法说理,坚决杜绝不说理的一句话简单答复

 

 

 

网上追踪 定期督查

 

   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2.0上线运行。通过该系统,全国四级检察院可以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实行全流程监控。我市检察机关在较短的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将群众信访在该系统中完成了登记、分流、办理及答复的全流程操作,保证了群众信访全过程受控。

   为提高基层检察院办理群众信访工作的能力,合肥市院除及时向基层检察院层转、下发高检院、省院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外,还建立了“合肥市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办理工作群”,及时解答各基层检察院在群众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互相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对于好的工作方法、经验及时在全市推广。

    合肥市院第七检察部和检务督察部定期到基层检察院督查“群众信访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答复情况”,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有效推动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开展,实现了群众信访回复率和答复率100%,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合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接待信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