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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检察院警示教育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
时间:2020-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检察院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扎实有序,推动有力。尤其是联系实际,编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合肥市检察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5月15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尚富在督导合肥市检察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自市委部署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来,合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对照“四联四增”、“十查十做”等要求,制定《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为确保警示教育在高位落实,合肥市检察院通盘谋划,坚持“三个一”方针,即坚持“一把手”抓部署。党组书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带头检视调研、带头整改落实。截至目前,院党组已召开3次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坚持“一盘棋”抓谋划。在检察内网开辟工作专栏,实时发布工作提示,及时刊载县(市)、区院警示教育动态,形成上下整体谋划、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坚持“一张网”抓督导。成立了由院领导带队的警示教育巡回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院警示教育开展实地督导,确保警示教育达到预期效果。

    在警示教育中,合肥市检察院针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精准施策,在抓好理论武装的同时,根据省院要求专门部署开展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2个专项检查;针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不够到位,司法办案不够规范等问题,部署开展了不起诉权行使情况、检察监督权行使情况2个专项检查,以及检察人员违法办理“减假暂”、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2个专项整治。与此同时,合肥市检察院还编印了《党纪党规检纪检规选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合肥市检察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等书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遵规守纪,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人。

 

 

 

    为确保警示教育务实重效,合肥市检察院创新举措,在逐项明确22项重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的同时,结合合肥市检察院“一部门一支部”的组织结构,要求各部门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围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中列出的7个专项整治,找问题提举措强整改。为防止并纠正“与己无关”、“蒙混过关”思想,合肥市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结合岗位职责,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4个方面,对应“22个是否”逐条反省、自我解剖,并建立了党组、部门和个人全员“四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