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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合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时间:2020-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9日,合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锋、共青团合肥市委副书记韩艳代表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在市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性合作协议》。

 

 

    根据安徽省检察院、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双方通过协议方式,在原有社会观护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全面开展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省级试点工作。双方围绕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同做好青少年社会观护工作,尤其是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服务管理及教育转化等工作项目,建立全方位长效合作机制,以切实推进合肥市青少年权益工作法治化进程和少年司法体制创新实践。

 

 

     该《框架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就合作目标、合作范围、合作内容、权利义务、配套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青少年的服务管理、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助推法治合肥、平安合肥建设,探索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域中涉及到的问题和疑难情况。双方将以合肥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协会、合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合肥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观护团”为基础,在协会中共建专门机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该中心将依托专业化团队,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