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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切实加强执行监督 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时间:2019-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召开了第13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合肥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执行监督工作职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监督质效,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在执行监督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执行监督职能定位,强化监督主责主业意识,切实更新执行监督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稳妥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实现了执行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6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机制,加大力度,着力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优化升级。严格监督超期羁押提前告知、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等制度的执行,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9份、检察建议47份;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28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85件;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58人;审查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388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137件,监督收监执行304人;对发现的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9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办理各类举报、申诉、控告124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监督,确保了“打财断血”效果。

  在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中,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突出问题,积极履职,推动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不断发展。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86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并得到支持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4件。在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中,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民事监督专项年等活动,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全覆盖。与此同时,在监督过程中,我市检察机关把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与强化国有财产保护、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等结合起来,多角度、多元化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使民事行政执行监督赢得了广泛的社会支持。

  询问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成效,虚假诉讼监督,贯彻落实《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情况,如何发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作用等5个方面进行了询问。合肥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副检察长黄欣分别结合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一一回答了询问。

  胡胜友对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鼓励和鞭策表示感谢。他表示,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不忘初心、忠诚担当,推动执行监督工作全面发展。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威力和司法公信。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当中,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积极提高工作效率,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赵征 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