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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我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时间:2019-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为打牢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思想基础,合肥市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意见》,与市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并要求全市各基层检察院积极对接当地工商联组织,提高服务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向民营企业“问需”活动。近一年来,合肥市院9个调研组走访、调研了276家民营企业,分类汇总问题94个,现场解决或协调解决问题82个,梳理“三跨”问题12个。与此同时,合肥市院还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民企防控风险的能力。

  为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市检察机关完善工作机制,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中心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全市两级院均成立了由院领导任组长的相关领导小组,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实行专人负责办理;加强与各级工商联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工商联反映的问题,认真归集、认真研判、分类办理、快速反馈;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联络,目前,合肥市院聘请的“四员”中,民营企业家有10人,占总人数的25%;对民营企业的诉求,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徽省检察机关涉民营经济保护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畅通线索移交、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具体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司法,依法惩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及实施“软暴力”“套路贷”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1-6月,我市检察机关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害民营企业利益和民营企业家权益案件29件;办理相关民事申诉案件4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为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在检察改革中,合肥市高新区检察院成立了刑事检察三部,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该院还与法院、公安部门沟通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意见》等文件,形成打击合力,切实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