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持续跟踪监督一年 违规在矫罪犯收监
时间:2019-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历时一年的跟踪监督下,近日,肥西县检察院的干警随同肥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人员、肥西县公安局花岗派出所民警一起,将罪犯王华收监执行判决。

  2016年5月30日,王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肥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缓刑执行期间,王华因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7月25日,被肥西县法院撤销缓刑,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1.5万元。因判决生效时王华处于哺乳期,肥西县法院遂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为2017年8月5日至2018年5月23日。

  王华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届满之时,肥西县院多次与肥西县司法局沟通,督促其及时提请法院对王华收监执行。经审查发现,王华又处于妊娠阶段,再次被暂予监外执行。

  王华先后两次暂予监外执行,引起了肥西县院的高度重视。为防止王华恶意怀孕,逃避刑罚执行,检察干警密切与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人员联系,多次到负责监管的花岗镇司法所实地了解王华的矫正情况,重点监督王华每月是否按时提交孕情检查报告、是否准时报道,防止脱管、漏管、虚管。

  今年4月23日,检察干警在花岗司法所巡回检察时,获知王华妊娠期可能在春节期间就已经结束。检察干警当即建议该县司法局督促矫正责任人到其家中核实情况。经核实,王华伙同其丈夫谎称孩子已出生,并从朋友处借了个婴儿,伪装正在家中哺乳婴儿的假象应付核查。因无法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提出对其作亲子鉴定时,王华不得不承认孩子已流产。

  4月25日,检察干警会同肥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花岗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王华家中再次调查核查情况,确认王华已于今年3月26日在家中流产,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肥西县院当即建议该县司法局尽快启动对王华收监执行提请程序,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提升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效。5月10日,肥西县法院依法决定对王华收监执行。(张杉杉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