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参观了我院办案工作区和控申接待大厅。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高检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吉林、浙江、安徽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
这次改革试点,主要目的是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拓宽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由过去的“七种情形”增加为现在的“十一种情形”;二是增加了人民监督员保密承诺制度,增设了案件复议程序;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参与案件监督评议人员的产生程序;四是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的台账制度,增加了在查封、扣押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和文件时,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等。
参观前,市司法局还举行了选任颁证仪式,并进行了初任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