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好逸恶劳偷盗成瘾,从东北偷到华东,在10年内已先后6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近日,经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人因犯盗窃罪,被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这个人姓董。自2009年开始,董某先后6次因犯盗窃罪被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地的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去年8月30日,是董某最近一次刑满释放。然而,被释放后的董某仍不思悔改。
去年10月19日凌晨,董某行至我市经开区一饭店附近时,见四周无人,就用随身携带的撬棍将饭店的玻璃门把手撬开进入店内,盗得现金200余元。蛰伏几天后,董某便开启了疯狂盗窃模式,仅10月26日,就采用相同的作案手法,连续入室盗窃6起;10月30日又作案7起。同年11月5日,董某被抓获归案时,共作案21起,盗窃所得价值合计4000余元。
(吴娟)